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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
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高新区)城市管理局、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大庆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4820
 
 
大庆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明确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各方主体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四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主题,以切实解决关系百姓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针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各物业活动主体的相关行为,开展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各种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二、整顿范围
市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活动。
三、整顿内容
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情况和管理服务情况、业主委员会组建运作情况、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整顿。重点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检查整顿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
2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数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是否存在借证等虚假行为。
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时、未按规定核定、变更、补办、注销资质证书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行为。
6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条件的行为。
7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建立物业企业诚信档案或档案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未按时上报等行为。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整顿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
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开展办事公开工作。
3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场所是否整洁有序,配置必要的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
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签订了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
5物业服务区域边界是否明确,居住区毗邻区间、居住区与城市道路之间管理责任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6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将物业服务内容全部委托他人的行为。
7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使用用途的行为。
8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办理了收费标准备案手续。
9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多收费少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等质价不符的行为。
10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是开发建设单位采取公开招投标或经批准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至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1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了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了承接验收手续。
(三)对业主委员会组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整顿
1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组建备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办理了备案手续。
2业主委员会是否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3业主委员会是否存在不作为或违规操作的行为。
4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在岗,经费收支情况是否有记录,是否有工作记录、会议纪录。
(四)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整顿
1物业服务区域内是否存在擅自占用、破坏道路、场地、绿地的行为。
2物业服务区域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占、乱挂牌匾等现象。
3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绿地或休闲广场是否存在摆摊设点、设置大排档、露天烧烤等行为;饭店是否存在随意搭建排烟管道,污染周边环境的行为。
4物业服务区域内是否存在违规装饰装修的行为。
(五)对物业投诉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范围包括各种媒体,热线,市民来电、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案件,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立案后,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处理的案件。
投诉举报的内容主要是指各物业活动主体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操作的情况。
投诉举报情况根据物业活动主体不同,分别列入针对各物业活动主体的检查范围内。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顿工作共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815—820日)。下发《大庆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在媒体上对整顿内容、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全市范围内的各种投诉。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要对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顿阶段(821—931日)。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市物业管理市场进行地毯式的集中整顿,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重点整顿阶段(101—1031日)。逐区对集中整顿阶段责令改正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着重检查各相应责任主体改正情况,主要是检查存在问题需改正的项目,如被要求改正的相应主体未按期按要求进行改正,将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四)总结评比阶段(111—1231日)。对物业管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与总结,根据年终总的评议结果,确定出本年度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物业企业
结合集中整顿和重点整顿工作,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长效的日常监督管理模式,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与执法及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五、整顿方式
此次整顿活动采取听、查、议、评、示的方式进行。
是指检查组听取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本企业的基本情况、自查整改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及有关建议的书面汇报;听取被检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业主代表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开发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明查暗访明查是指检查组对被检对象的管理、服务、相关资料等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填写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检查记录表》(附件1),并现场直接对服务对象发放问卷进行行业测评。暗访是指检查组抽调行业专家在不通知的情况下,不定期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现场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暗访情况记录,经梳理后予以公示。
是指检查组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讨论并汇总。
是指检查组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所管项目,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分别做出综合评价,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是指通过媒体对整顿全过程进行系列报道,公布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监管电话,多种渠道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或建议,在集中整顿和重点整顿期间,每周进行一次通报,并对每个项目的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六、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市城管委成立大庆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行风评议工作,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步进行。
    长: 丁喜富
  长: 侯占军  段启文  王立军
成员单位: 各区(高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各区(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物业办,办公室主任由王立军同志兼任。负责制订检查计划,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等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受理群众举报电话,并负责发放给责任单位。
成立现场检查组和暗访检查组。现场检查组由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行业专家组成,负责统一检查被检对象的管理、服务、相关资料等内容。暗访检查组由市城管委物业办及抽调的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现场管理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油田、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负责检查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服务等情况;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检查物业服务区域内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负责对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顿不仅是全市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四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政府关注民生、化解民忧、惠民利民政策的直接体现。各区要高度重视整顿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特别是物业企业,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问卷等形式,向职工、向业主进行宣传,使大家认识到整顿对物业行业、对物业企业、对群众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整顿工作对物业服务的促进作用,从而支持整顿、参与整顿,确保整顿工作取得预期实效。
(二)落实责任,抓好推进。各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本区域涉及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具体工作,受理部门和举报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开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检查内容及检查时间安排(附件2)进行周密部署,于820日前将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明细及具体检查时间安排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单位要同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制定住宅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整治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保证整顿工作整体顺利推进。
(三)及时总结,认真迎检各被检对象要做好宣传动员、员工培训和自查整改工作,并以整顿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建设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的队伍。受检单位书面汇报材料,由被检单位负责人向检查组汇报;所有应检书面材料按类别集中摆放,检查组进行抽样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在检查现场介绍小区情况;组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此次整顿结果将列入201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布。
附件:1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整顿检查一览表》
2《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顿时间安排表》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82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