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物业主管部门

一、单位名称: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职能:1、负责研究起草物业管理地方性管理规定,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的关系。
2、检查、监督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3、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建立。
4、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工作。
5、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审查、评定、复检工作。
6、会同市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7、负责行业协会的指导工作。
8、负责提出房屋维修、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9、配合市房产部门负责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10、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及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综合整治和改造工作。
1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
12、受理物业管理投诉,指导市辖区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接管验收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迎接各级领导检查,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信访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办公电话:6675058
邮 箱:daqingwuye@163.com
办公地点:大庆市东风新村体育街1号4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