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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遏制物业行业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中直企业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摸清当前我市住宅小区的重大安全隐患,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作业意识,现将《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2017年继续深化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参照《安全风险责任清单》中的安全事项及内容做好住宅小区内电梯、消防设施、危险品车辆停放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如实填写存在的问题、拟整改措施及承诺整改时限,落实检查人员及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将问题及原因形成报告上报至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同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预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作业意识,尤其是有限空间作业,比如在进入电梯基坑作业前要确保电梯停止运行以及各项保护措施得当,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疏通、清掏前要确保空气流通,在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沼气中毒。
四、各属地管理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将《安全风险责任清单》(纸质版)填写完整后上报至属地物业管理部门,属地物业主管部门要将属地住宅小区的《安全风险责任清单》(纸质版)汇总后,于7月4日下班前上报至市物业主管部门,同时要做好材料留存工作。
    附件:《安全风险责任清单》
                            
 
                          
                           大庆市城管委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