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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中直企业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相关规定,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建规范[2017]1号),对加强和规范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现将此文转发,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落实,结合实际对日常行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管措施,提高工作认识,提升服务理念,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附:《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建规范[2017]1号)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