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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这些事儿你应该知道(九)

 

今日刊发的是红岗、大同部分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持续了一个月的系列报道《物业收费这些事儿你应该知道》已陆续推出了9期。这段时间,记者的手机几乎成了咨询热线,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市民的电话,有的打听自家物业收费情况,有的向记者咨询相关政策法规。

咱的钱花得明白,心也敞亮

家住让胡路区的程希春告诉记者,从第一期开始,他期期不落:从最开始的政策剖析,到后来刊发各个小区的收费标准,这些信息和每个居民息息相关,都是咱老百姓最关注的。我把刊发这个系列报道的报纸都留起来了,看看其他小区,再比较自己的小区,以后换房子都是参考。” 

最近一段时间,物业服务水平有明显改善。物业费根据啥收的,业主应该享受怎样的服务,报道里都写得清清楚楚。湖滨教师花园小区的肖先生也保存了几份报纸,想好好看看自家的物业费是不是按照标准收取的。钱花得明白,心里也敞亮啊,以后监督物业服务,咱有根有据,更有话语权。

质价不符将被降低收费标准

之前报道的都是920之前办理了收费备案的小区,如今一个月过去了,又有13个小区重新办理了收费备案。今天,这些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和红岗、大同的收费标准一起刊发。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小区的物业合同期限都不一样,有的是一年,有的是两年,有的只有几个月。合同到期后,物业就需要重新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只有办理了收费备案,才能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在收费许可证未办理下来的时间里,物业是不允许向居民收缴物业费的。 

市物业办每个月都会对各小区物业进行抽检,将问题较多、达不到物业服务标准的项目列入物业服务黑榜,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结合整改复查情况,对仍然存在问题的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如果您发现有物业存在违规行为,可以拨打市物业办电话6675058举报。 

实习生  董安静  彭飞  本报记者  程诚

(转载自大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