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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服务标准备案流程

 

各县、区(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油田、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委将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职责
(一)市物业主管部门职责
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备案审核工作,按要求对申报的物业服务标准备案认真进行材料核对及现场抽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服务项目及时回退并责令整改。
(二)区物业主管部门职责
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标准备案初审工作,按要求对申报的物业服务标准备案认真进行材料核对及现场核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服务项目及时回退并责令整改。 
    二、物业服务标准备案程序
   (一)企业申报 
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在物业行业监管平台进行物业服务标准备案申报资料的填写与上传(详细要求见附件1、2),并将申报材料原件送至区物业主管部门。
    (二)区物业主管部门初审
    1、材料审核
    区物业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上传的资料是否与原件相符,并核实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或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
    2、现场核查
材料核实无误后,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物业服务项目所申报的服务标准逐一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由区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记录,核查记录应当包括核查时间、项目名称、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核查结论等内容,由物业服务企业和参加核查的人员签字确认。
3、公示
区物业主管部门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后,将核查结果在小区内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小区业主未提出异议的或提出的问题经由物业服务企业已处理的,区物业主管部门将物业服务标准备案资料提交给市物业主管部门。
    (三)市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市物业主管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一步进行审核,对部分提交备案的小区进行抽查,并做出是否审核通过的决定。
(四)登记归档
审核通过后,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标准备案表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先后至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提交市物价部门进行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在市物价部门备案后,将备案表分别送回区、市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归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物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物业服务标准备案: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提供材料不完整或格式不正确;
(三)申请备案期限超过合同有效期或当届业主委员会备案期限;
(四)未按规定完成招投标手续;
(五)将一个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内容全部委托他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物业主管部门可以建议适当降低服务标准:
(一)物业服务备案标准与实际服务标准不符,经查证属实的;
(二)在行业日常监管考评过程中,存在服务质量问题较突出的;
(三)业主投诉较多或发生重大集体上访,经查证属实的。
五、有关要求
(一)物业服务标准备案期限为一年,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物业服务标准备案期满前一个月内,及时重新办理物业服务标准备案手续;
(二)在物业服务标准备案未办理完成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特约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有偿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及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附件1:物业服务标准备案要件
附件2:物业服务标准备案申请填报要求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
物业服务标准备案要件
 
    (一)物业管理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经规划部门批复的原件)及标清四至、楼号的平面图;
    (二)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六)法人代表身份证;
    (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八)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或参照物业管理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制订);
    (九)竣工验收备案证;
    (十)电、通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竣工批复和移交协议;
    (十一)供水工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大庆市水务局出具);
    (十二)××小区城市管理专业验收意见(大庆市城管委出具);
    (十三)绿化竣工图纸;
        附件2
物业服务标准备案申请填报要求
 
    新竣工交付小区,首次办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上述十四项资料均需提供;已办理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已建成小区,提供(一)至(八)。
    其中(一)至(十二)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综合管理”的备注里,(十三)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公共区域绿化管理”的备注里